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婚后半年丈夫玩"失踪" 三年半后妻子诉离
信息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日期:2008-03-23 23: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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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广西来宾市女孩韦某与上林县青年蒙某6年前携手走进了婚姻的圣殿,可结婚后,才发现双方性格不合,婚后半年就各自出去打工,后来,丈夫蒙某玩起了“失踪”,三年半过后,妻子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准许自己与丈夫离婚。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准许原告韦某与被告蒙某离婚。
2002年8月5日,现年30岁的韦某与蒙某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未生育。从2003年起,夫妻俩人分别外出打工,因不在一起共同生活,双方发生矛盾。后来,蒙某自2005年元月23日起再也不与韦某来往,并下落不明,俩人分居至今,导致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韦某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许自己与丈夫离婚。
庭审中,韦某承认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任何共同财产,也无任何债权债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有答辩及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本案被告蒙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已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原告提交的证据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证言,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及证言真实有效。原、被告婚后不久,原、被告即外出打工,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短,故未能培养起夫妻感情;更甚的是,原、被告从2005年元月份起已分居生活至今,双方互不来往,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因此,双方感情的确已完全破裂。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黄以进 蒙焕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