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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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月6次违章 教师告交通队设"执法陷阱"败诉

信息来源: 中国法院网 发布日期:2008-03-12 23:12:27 阅读次数:1697

    中国法院网讯 两个月内6次交通违章,北京邮电大学教师宋先生很不服气,于是将北京市西城交通支队六部口队告上法院,要求被告撤销处罚。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终审驳回了宋先生的诉讼请求。

    宋先生的六次交通违章分别为在广安门北滨河路未按禁行标志指示行驶、在府右街违反分道行驶规定、在京顺路违规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在闵庄超速、在广义街违规停车、在广安门外大街未按指示交通标志行驶。为此,宋先生共交纳了900元罚款,并被扣5分。宋先生认为西城交通支队六部口队对他的处罚缺乏依据,并存在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的“执法陷阱”,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撤销处罚。

  法院认为,宋先生作为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而此案中宋先生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六部口队依据规定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适用简易程序对宋先生的六次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所作的被诉处罚决定正确且无不当。据此,法院驳回了宋先生的诉讼请求。(常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