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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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只限于劳动者本人的权利与义务?

发布日期:2006-03-13 07:46:01 阅读次数:1605
劳动合同的内容必然涉及到劳动者完成再生产的过程,这是因为劳动力本身有再生产的特征。劳动合同订立时,不仅要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还要涉及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的物质帮助权。因此,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考虑到劳动者的子女受教育问题、本人及家属住房问题和其他生活困难问题;应当解决劳动者因年老、疾病、工伤、残废、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中断劳动可能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时,如何负担劳动者本人的社会保险待遇,如何对其所供养的直系亲属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