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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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合同(2)

发布日期:2007-06-09 23:49:10 阅读次数:3967
财产租赁合同(2)                财产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单位: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为了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 方充分协商,特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自__年__月__日起将__(租赁财产) 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三)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交纳期限   根据国家规定的__(租赁财产)的租金标准(无统一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 商定),承租方每月(年)应向出租方交付租金__元,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 年)的最末一日(或双方商定其他时间一次或几次交付)。   (四)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__(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__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 均由__方承担。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__(租赁财产)出租期间,出租方如将__(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 给第三方,应告知承租方__(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__(租赁财产) 所有权转移后,__(租赁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 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将__(租赁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担使用, 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__(租赁财产)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 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遇不可抗力而造成____(租赁财产)的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鉴 定属实,承租方及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   (八)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 合同。   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本合同中如 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 留存一份。 出租方:__(盖章)   承租方:__(盖章) 地址:__        地址:__ 代表人:__(盖章)   代表人:__(盖章) 联系人:__       联系人:__ 电话:__        电话: 开户银行: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帐户:__                     __年__月__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