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订房协议(样式一)
发布日期:2006-10-09 12:36:05
阅读次数:4050
订房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介绍客人入住甲方酒店,甲方按协议给予优惠价。
┌───────┬────┬─────┬─────┬────┬─────────────┐
│房间类型 │前台门市│甲方给乙方│是否含早 │是否含服│备注 │
│ │卖价 │的协议底价│餐(几份)│务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乙方卖价与甲方给乙方的协议底价之间的差额部分作为佣金返还乙方。
三、乙方负责订房工作,订房须加盖公章,经负责人签名后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乙双方的订房、订房确认及订房变化等均以传真方式确认。
四、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五、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上述各项条款可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
七、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甲方公章: 开户银行:
帐号名称: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