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与我联系

房屋租赁合同(1)

发布日期:2007-06-09 23:50:30 阅读次数:1651
房屋租赁合同(1)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 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 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 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 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 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月(或年)认真 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 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 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 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 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 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 偿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 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元; 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单 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经办人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鉴(公)证机关   电挂:              电挂:     (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