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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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代理经销合同

发布日期:2006-10-09 12:29:27 阅读次数:3044
区域代理经销合同   甲方(供应方):   乙方(代理方):   为使“       ”尽快推向全国,服务社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    省    市(县、区)的“       ”经营权授权乙方全权代理,并长期按  元/株供应产品。   2、乙方在该行政区内的经营具有独立性、唯一性,即甲方不再在该地区发展代理商、批发商,保护投资方利益不受损害,乙方不得跨地区经营。   3、乙方有权在授权区内发展二级代理商或分销店,由乙方直接签定代理合同或供货。   4、甲方向乙方传授相关技术,并常年提供咨询指导。   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授权区内合法合权的经营活动,产品销售价格由乙方自定,乙方不得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二、供货   1、为了保证及时供货,迅速占领市场,乙方需以传真或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购货计划。   2、甲方可代办货运手续,并承担包装及      km以内的运输。   3、甲方在乙方款到后保证及时按量送货,不得延误。   三、双方责任及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作为合作伙伴,各自作为独立的经济单位经营,各自独立承担经济责任,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应以代理商的名义开展业务,未经许可,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业务活动。   2、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期满须续签,如乙方不提出续签要求,此合同自动终止。   四、在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无力经营,宣告破产;   2、合同期满,乙方不提出续签合同的;   3、乙方用其它植物顶替“     ”销售,坑害消费者,非法牟取利润的;   4、乙方采用其他非法手段销售被发现的。   五、其它   1、区域代理条件为:地区以上级(含地区)须承销     万株以上,并在签定合同日首次提货   株以上,县市级须承销    万株以上,并在签定合同日首次提货    株以上。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