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车辆托管协议
发布日期:2006-10-09 13: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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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托管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和盘活存量资产,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积极开拓市场,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现有十辆汽车委托乙方管理,具体条款如下:
一、托管范围
沈飞大客车一辆、五十铃小货车一辆、轿车五辆(其中本田二辆、桑塔纳三辆)、面包车三辆。
二、托管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托管的职责和任务
1.乙方必须确保托管车辆良好运行状态及用车安全。
2.乙方负责车辆各种规费按时、足额交纳。
3.乙方必须积极开拓校内、外市场,搞好有偿服务,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4.乙方必须遵纪守法。
5.甲方有权对乙方车辆运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执令整改。
四、乙方的承诺
1.乙方将确保托管车辆在安全良好的车况下运行。
2.车辆运行遵纪守法,按时、足额交纳各项规费。
3.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优价的服务。
4.尽量满足甲方用车需要。
5.乙方根据市场价格制定优惠的车辆运行价格。
6.接受甲方和监督、检查。
五、经济条款
1.协议期间车辆更新、添置费用由甲方承担。
2.协议期间由于甲方特殊需要改造车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协议期间车辆的一切规费与燃料、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作补充。
甲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