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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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贷款委托合同

发布日期:2006-10-10 01:39:57 阅读次数:1929
项目贷款委托合同   安排放款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建设____项目需要,委托甲方策划引进人民币项目贷款。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经协商,双方就下列问题取得一致,协议如下:   1.贷款用途:此款只能用于建设____项目需要,不得挪作它用。   2.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____)   3.贷款期限:以操作银行规定的文件为准。   4.贷款年息:按国家银行规定的年利息率支付。   5.乙方以____给银行作为贷款抵押。   6.乙方保证遵守关于银行贴息和咨询服务非的承诺。   7.乙方保证如实提供企业有关文件及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积极配合甲方对项目的调查,考察和核实工作。   8.乙方保证向甲方支付信誉保证金____万元/项。此款将在贷款成功后,从甲方所得的咨询服务费中扣除。(此款由____代管)   9.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保证____天内不得通过其它渠道进行本项目;不得退出与甲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的信誉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追讨损失的权利。   10.如____天内,甲方无法安排放款方进行实质性操作(除非乙方同意继续运作),甲方应将信誉保证金全数退还乙方。   11.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员的往返交通及操作期间的膳宿费用。   1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三份。本协议签字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