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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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2)

发布日期:2007-06-10 00:16:20 阅读次数:3997
1.格式    居间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居间人:×××(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委托人与居间人就下列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也可以写为:委托人与居间人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写明委托事项的内容、范围等,例如,委托对方提供订约机会等情况)   第二条 时间范围   (写明在什么期限内提供的媒介有效)   第三条 报酬   (写明居间报酬的数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方式)   第四条 保密条款   (写明需要保密的内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年×月×日   (如果是法人单位,可以附双方法定代表人、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户名、帐号等内容。)   2.说明   居间合同也称为中介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成交机会或者充当订立合同的媒介,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报酬的协议。在居间合同关系中,提供居间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另一方为委托人。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