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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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外汇5)

发布日期:2007-06-09 14:37:51 阅读次数:1523
借款合同(外汇5)                外汇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分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年__月__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动 资金外汇贷款。借款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以及交通银行有关 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___(大写:____)   1.3 借款期限: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 _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______                第三条 提款   3.1 提款期为___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内,借方应 按下列计划提款。 ┌─────────────────────────┬────────┐ │         计划提款            │  金额    │ ├─────┬─────┬──────┬──────┼────────┤ │ 年    │  季   │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 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   4.1 借款利息。   借款年率为:_____   利息每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 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 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3 利息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以销售收入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借款。借款方应按第1.3 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档还全部借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 │         期序                │  金额  │ ├─────┬─────┬─────┬────┬────┼──────┤ │ 序数   │  年   │  季  │  月  │    │  币种  │ ├─────┼─────┼─────┼────┼────┼──────┤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9   │     │     │    │    │      │ ├─────┼─────┼─────┼────┼────┼──────┤ │ 10  │     │     │    │    │      │ ├─────┼─────┼─────┼────┼────┼──────┤ │ 11  │     │     │    │    │      │ ├─────┼─────┼─────┼────┼────┼──────┤ │ 12  │     │     │    │    │      │ └─────┴─────┴─────┴────┴────┴──────┘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如确需调整还款计划,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贷 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贷款到期,借款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数归还,贷款方应至 少提前十五天向贷款方提交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才能展期;同时,借贷双方 对本合同中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息按修改 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3 借款到期未还又未经贷款方批准展期,对该逾期贷款,贷款方有权从 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础上加收___%的利息。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____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 未能按期还款,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 约定事项   7.1 借款方应在贷款方开立往来帐户。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的进出口结 算业务全部交贷款方办理。贷款项下进口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 证、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 利。贷款方有权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借款方应按月报送与生产经营有关 的统计、财会报表及贷款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 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 连续投保有关险种。   7.4 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筹措流动资金,贷款方应同比 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贷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还本付息;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贷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 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 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8.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 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 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8.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 息基础上加收__%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8.1(3)条款所述违约行为,从违约之日起违约发生日借款余 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___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 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 ___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它依本合同或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 述任何措施,贷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8.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以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 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__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 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 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 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 为均属无效。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订立补充条款。   9.4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圆 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9.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 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分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      签字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      职务: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