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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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担保书

发布日期:2007-06-09 14:43:35 阅读次数:1595
信用担保书                 信用担保书 致    分行:   根据你行与___(下称借款人)在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 向借款人提供__的贷款。现我___(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 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 担保人愿承担借款人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的连带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担保人是在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 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你行。   二、本项担保金额最高额为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金额即____及由此而产 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如你行允许借款人的贷款到期后展期,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 贷款合同的金额,担保人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 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 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款项。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 有约束力。   四、如果担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从 担保人开立在你行的___帐户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规 定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担保 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你行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 担保人在此担保书项下的责任均不会解除或减少。   六、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本担保人不会因为借款人与你行同意对贷 款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因借款人与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 响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将财产或权益抵押给担保人,在本担保项下的贷款金额没有全 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会行使有关抵押书项下的权利,也不会取代你行对借款人的 债权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 除担保人在此信用担保书下的责任。   九、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 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你行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十、你行如将本担保项下的贷款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担 保人要求履行担保的责任。   十一、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 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担保人地址:   担保人名称:   开户银行证明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