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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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普通21)

发布日期:2007-06-09 14:47:15 阅读次数:1523
借款合同(普通21)               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编号:____字第___号   签订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 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 发行,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 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 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___‰,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___%,挪 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罚息__%。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 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 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 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借款方的担保人是________,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连 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___ 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19__年__月__日起,至19__年__月_ 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__份,_ 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帐号:   担保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说明〕签订借款合同,什么样的情况下要有担保单位,由建设银行各省、市、 自治区分行决定。合同副本份数,可由借贷双方根据需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