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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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担保书

发布日期:2007-06-09 22:54:42 阅读次数:3665
不可撤销担保书                不可撤销担保书     分行:   根据    (借款人)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    美元(或其它外币),配套人民币贷款(大写)   元。本保证人同意为该项贷 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   元整(大 写)。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   字第   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 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 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行 从我单位帐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帐户中存款不足,我单位将继续负责偿还借 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 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 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 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 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 自动失效。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盖章)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