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不可撤销担保书
发布日期:2007-06-09 22: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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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担保书
不可撤销担保书
分行:
根据 (借款人)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
美元(或其它外币),配套人民币贷款(大写) 元。本保证人同意为该项贷
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 元整(大
写)。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 字第 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
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
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行
从我单位帐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帐户中存款不足,我单位将继续负责偿还借
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
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
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
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
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
自动失效。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盖章)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