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
发布日期:2007-06-09 14: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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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
GF25-92-100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
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
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职务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邮
政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职务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______房产(或_____部分房
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
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_______房产使用土地位于________总用地面积为_
______。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
法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
积为____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即_____平方米。
〔或:第三条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房产楼层____层,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为_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的______%;甲
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的____%;即_____平方米。
〕
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_____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
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
提供便利的条件。
第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___年,自_________起算。
第五条 _____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_______
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
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
为______元人民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
让金总额_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签字后__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___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
偿。
(或:乙方出租____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_____%抵交出让金,至
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或双方抵押____房产后____日内,以抵押所获收
益抵交完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八条 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
登记变更登记,换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 乙方同意从____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
为当年____月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
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帐号,银行名称:_____银行__
__分行,帐户号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
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
租、抵押。
房产所有人出售(出租;抵押)_____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
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与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____房产总建筑面
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
抵押合同)或在房产买卖合同中设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章节,但不
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本合同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 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重新与甲方签订出
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
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
者应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违约方
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____日内纠正该违约。如__
__日内没有纠正,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
第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
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七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
请仲裁机购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国____省(自治区、
直辖市)(县)签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 乙方:_____(章)
(自治区、直辖市)____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注:不以出售、出租、抵押房产而发生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依照规定也须补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可参照本合同或宗地出让合同格式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