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介绍机构有哪些合法权利?
发布日期:2007-04-12 0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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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机构可以在《规定》界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各项职业介绍活动,并可按规定收费。其中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收费标准
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收费标准可以自主确定。
职业介绍机构对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为保护公民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正当权利,《规定》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对开办机构的申请在30日内审理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应予以批准,对不予批准的,也应说明理由。
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