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职业介绍机构分为哪几类?如何界定?
发布日期:2007-04-12 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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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将职业介绍机构分为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两类。
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包括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其他非营
利性职业介绍机构。非营利性机构的条件是,机构按照其章程规定开展活动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全部用于其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机构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得转移或私分。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是指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承担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使用全国统一标识。
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是指劳动保障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机构。
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是指由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从事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服务机构。
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