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与我联系

网站分站运营合同

发布日期:2006-10-09 13:43:26 阅读次数:2560
网站分站运营合同   本着诚信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甲乙双方就更好完成分站运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更好的运营分站首次支付______元 ,用于创建分站网站的空间、域名、制作、维护费用。以后每年支付______元/年 作为分站运营服务费。   2、乙方享有分站的管理权,按照总站风格的原则下可以修改和补充内容。   3、乙方享有分站的______呼叫注册会员的年服务费及充值卡收益以外的分站收益独享权。例如广告费、赞助费等。   4、乙方不得利用分站名义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注:删除分站与______呼叫中心相关的内容等)。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帮助乙方申请分站空间、域名,负责分站的程序、界面制作,负责分站后期维护。所有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善自修改分站与______呼叫中心不相关的内容,不得利用分站的名义从事有损乙方利益的活动。   3、乙方有大量修改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一个修改文档,有方便高效率的完成修改。   三、违约责任:总体按经济合同法处理   1、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甲方、乙方必须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违约,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四、此合同是在双方签定分站代理合同后的一个补充合同。没有签字分站代理合同之前是无效的。   五、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的有效期为两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贰日内汇款生效。   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八、公司不收现金,请按公司指定账号汇款,否则出现问题公司概不负责。   对公帐号(两日内到帐) :            快速帐号(即时到):   开户银行:                    开户行:   开 户 名:                    户 名:   银行帐号:                    帐 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