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网站分站运营合同
发布日期:2006-10-09 13:43:26
阅读次数:2657
网站分站运营合同
本着诚信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甲乙双方就更好完成分站运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更好的运营分站首次支付______元 ,用于创建分站网站的空间、域名、制作、维护费用。以后每年支付______元/年 作为分站运营服务费。
2、乙方享有分站的管理权,按照总站风格的原则下可以修改和补充内容。
3、乙方享有分站的______呼叫注册会员的年服务费及充值卡收益以外的分站收益独享权。例如广告费、赞助费等。
4、乙方不得利用分站名义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注:删除分站与______呼叫中心相关的内容等)。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帮助乙方申请分站空间、域名,负责分站的程序、界面制作,负责分站后期维护。所有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善自修改分站与______呼叫中心不相关的内容,不得利用分站的名义从事有损乙方利益的活动。
3、乙方有大量修改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一个修改文档,有方便高效率的完成修改。
三、违约责任:总体按经济合同法处理
1、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甲方、乙方必须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违约,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四、此合同是在双方签定分站代理合同后的一个补充合同。没有签字分站代理合同之前是无效的。
五、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的有效期为两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贰日内汇款生效。
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八、公司不收现金,请按公司指定账号汇款,否则出现问题公司概不负责。
对公帐号(两日内到帐) : 快速帐号(即时到):
开户银行: 开户行:
开 户 名: 户 名:
银行帐号: 帐 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