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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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财产1)

发布日期:2007-06-09 11:04:34 阅读次数:2127
保险合同(财产1)                财产保险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保险方:____保险公司;   投保方:______。   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签 订。”为履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和投保方都应明确如下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责 任:   第一条 保险标的______   (财产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的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工具、运输货物等物 质财富,投保方必须是这些被保险财产的所有人、经营人或与该财产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人)。   第二条 座落地点______   (建筑物、生产设备的座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   第三条 保险金额______   (即保险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负责补偿的最高金额。保险金额不应超过保险 财产的价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险财产价格,保险合同无效。如果不是故意 的,超过保险部分的保险金额必须减去)。   第四条 保险责任______   (保险方只对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的保险事故负责,按规定承担补偿责任。 投保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因救护被保险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保险 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 除外责任______   (保险方遇有法律规定的保险事故时,可以免除补偿的责任。保险事故的发生 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过失;事故发生后超过规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险方;投保方放 弃对造成保险财产损失的第三者的追偿权;保险财产的损失已经得到补偿等,都可 以使保险方免除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六条 补偿办法______   (被保险财产以全部价值投保的,当发生保险事故遭到全部损失时,保险方应 偿付全部保险金额。被保险财产如以部分价值投保的,应根据损失情况按比例偿付。 )   第七条 保险费交纳办法______   (保险费按照一定的比例从保险金额中计算出来。投保方应按规定的办法向保 险方交纳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期限______   (只有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方才负赔偿责任。保险期限一般以一 年为期,期满后,可续订;货物运输保险,一般是从货物起运时起,至运达目的地 时止。)   第九条 投保方的义务______   一、投保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保险费,如不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方 有权要求其交付保险费及利息或终止保险合同。保险方如果终止合同,投保方仍应 交纳终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二、投保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关于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和劳动保 护等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和保险财产的安全。保险方可以对被保险财产的安全情 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应及时采取 措施。否则,由此引起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投保方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 责任。   三、保险标的如果变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险程度,投保方应及时通知保险方,在 需要增加保险费时,应当按规定补交保险费。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项义务,由此引起 保险事故而造成的损失,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四、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将事 故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方。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措施,保险方对因此而扩大的 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五、投保方如隐瞒被保险财产的真实情况,保险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不负赔偿责 任。   六、投保方发现被保险的财产有危险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因而发生事 故并造成损失,由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保险方的赔偿责任____   一、对于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在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 赔偿责任。   二、被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人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要 求,保险方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方,并协助 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   三、投保方为了避免和减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进行的施救、保护、整理、 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出的对受损标 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按照合同规定,由保险方负责偿付,但最高以保 险金额为限。   四、投保方要求保险方赔偿时,应当提供损失清单和施救等费用清单,以及必 要的帐册、单据和证明。保险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赔偿的凭证后,根据合同的规定, 核定应否赔偿;在与投保方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应在十天内偿付。保险方 如不及时偿付,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自确定赔偿金额之日起十日后,开始按中国人 民银行当时对企业短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保险方不得在保险有效期内终止合同。如果按 法律或者保险合同的协议,保险方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时,应将按日计算的未到期的 保险费,退还投保方。除非保险合同另有规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终止合同,也 不能要求退还保险费。   保险方:____(章)   代表人: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   帐  号:____   投保方:____(章)   代表人: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   帐  号:____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