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网站代管协议
发布日期:2006-10-09 13:14:16
阅读次数:1900
网站代管协议
甲 方:
电 话:
E-mail:
乙 方:
电 话:
网 址:
E-mail: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此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管理其互联网站点,域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甲方该网站的日常更新及维护。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订立以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的责、权、利
1、乙方自甲方正式签订此协议之日起代管乙方网站;
2、代管形式为包月制:
⑴ 包月一个月为限期;
⑵ 包月期间乙方为甲方更新、维护的页面在____页以下;
⑶ 如乙方更新、维护页面超过____页或新增栏目、动画、图片,另行收费;
⑷ 乙方收费价格是_____人民币/月;
3、乙方在代管网站期间即时响应甲方要求,在甲方将更新、维护资料交付乙方后,乙方严格并按甲方意图制作,并于24小时内上传页面;如甲方更新、维护信息量大,24小时无法完成最后上传更新时,需预先通知甲方。
4、乙方代管网站费用收取时间为每月5日前,甲方需在5日前交付当月费用。
5、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并于甲方结束代管后,将甲方历次提供的资料归还于甲方并不得再使用甲方的网站资料。
二、甲方的责、权、利
1、甲方自正式签订协议之日起需提供网站详细资料予乙方(包括FTP登录用户及密码);
2、甲方需按时将当月的代管网站费用交予乙方,甲方不得拖延交费;
3、甲方提供的更新、维护资料、方案需详细完整;
4、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导致乙方更新页面后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电 话:
E-mail:
甲方(法人代表):
甲方(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乙 方:
电 话:
网 址:
E-mail:
乙方(法人代表):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