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与我联系

承揽合同(含运输)

发布日期:2007-06-10 12:18:25 阅读次数:1397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主: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等。 ┌─────┬───┬───┬─────┬────┬───┬─────┐ │定作物名称│ 型号 │ 规格 │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 加工费 │ │     │   │   │     │    │   ├──┬──┤ │     │   │   │     │    │   │单位│总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等。 ┌─────┬────┬──────┬──────┬────┬────┐ │定作物名称│完工时间│检验时间地点│检验标准与方│包装标准│包装费承│ │     │    │      │法     │    │担   │ ├─────┼────┼──────┼──────┼────┼────┤ │     │    │      │      │    │    │ ├─────┼────┼──────┼──────┼────┼────┤ │     │    │      │      │    │    │ └─────┴────┴──────┴──────┴────┴────┘   (加工定作物样品需要封存的,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当保存,作为检验的根据)   第三条 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等。 ┌──────┬─────┬──────┬──────┬───────┐ │ 定作物名称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运输方法  │ 运输价款承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条 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 ┌────┬──┬──┬────┬────┬──┬──┬──┬────┐ │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质量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图纸、技│ │    │  │  │    │    │  │  │  │术资料及│ │    │  │  │    │    │  │  │  │交付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条 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等。 ┌────┬────┬────┬────┬────┬────┬────┐ │材料名称│交付时间│交付地点│交付数量│包装要求│检验方法│运输方法│ │    │    │    │    │    │    │和运费承│ │    │    │    │    │    │    │担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六条 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元;乙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____‰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__%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物价局、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承揽方:_____          定作方: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