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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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贸易合同(1)

发布日期:2007-06-09 23:38:39 阅读次数:2077
补偿贸易合同(1)              ××补偿贸易返销合同                               合同号--   本合同是在××号补偿贸易协议基础上签订,由×国××公司(以下简称买方) 向中国××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返销产品××,其交易条件如下。   一、金额:买方购买金额与买方在××合同基下售给卖方设备金额的相等的返 销产品,计×元××。   二、期限:买方的购买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完成。每年返销金额是××× ×元,占整个返销额的五分之一,每年的×月至×月交货。   三、商品名称:××××。   四、数量:×××,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五、品质规格;卖方提供返销产品的品质、规格,详见合同附件二。   六、价格:FOB××(港口),×××××元,(买方对返销货物支付的价 格以世界市场价值为基础,结合考虑该货物的其它成交条件)。   七、包装: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 方自行设计,发货物以后即另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妥,货物 在装运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负责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买方负责。   九、装运日期:一九××年×月至一九××年×月。   十、装运港:××。   十一、目的港:××。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在每一次的返销商品装运前十五天,买 方通过×国××银行开立以中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岸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议付单据: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   装运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 一份。卖方还应随船带交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①在开始装运月份前二十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 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电复买方。   ②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 装运数量,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四十八小时前,对方应对上述内容 发出上式通知。   ③装船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名,收货 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只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十五、检验:   ①品质、数量按照装运港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的证明书。提单上的数量应作为 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根据。   ②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由买方委 托的×××机构负责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责。如发现品质和/或数量与合同不符, 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索赔证书由买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但对运输途中品质 与数量的自然损失或变化不得提出索赔,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天。   十六、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任何超出买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 而造成买方不能接货或不能付款,买方不予负责,卖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其它任 何超出卖方所能控制的范围的原因而造成的卖方不能按时交货,卖方不予负责。   十七、保证、赔偿与处罚:   ①货物如发现缺陷,买方应在到货后半年内书面通知卖方,并有权依照本合同 第十八条取消合同。   ②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③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购买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致使本合同部分 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 罚金。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 合同总值的1%交付罚金。   ××号协议 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合同。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卖方没有按时、按议定的品质条件交货,或在卖方不能 履约时,买方有下述权利:   ①有关货物包装已运抵买方,不论财产权是否能转移,买方的货物,均可退回 卖方,费用由卖方负担;或在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 产权是否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②买方将取消回头产品的购买义务,不再购买尚未购买的回头货物。   十九、银行担保: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月,至迟不超过卖方与买方所签 订第×号合同付款前,买方应向卖方提供银行保函,一旦买方不能购买或不能付款 时,由银行负责支付货款或支付罚款。银行保函见合同附件三。   二十、仲裁: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双方友好 协商加以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未达成协议,则此项争议案件应提交仲裁。仲裁地在 被告的国家。仲裁裁决即为终局裁决;对于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二十一、效力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 它规定与××号协议的规定相同。        卖 方          买 方   中国××公司         ×国××公司   地址:中国××        地址:×国××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银行保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