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赠扶养协议(1)
发布日期:2006-04-18 00: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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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
乙方:×××,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
甲方系乙方的×××,因(原因),现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有的×××(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例如:该房产座落在××××××××××××,建筑面积×××.××平方米,混合(砖混)结构,所有权证编号为:襄樊市房权证××区字第××××××××号),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
二、乙方对甲方的义务。(应于每月×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及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OO×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