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抚养子女协议书[适用各方]
发布日期:2009-02-19 03: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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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约人: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职业 ,工作单位和住址 。
立约人: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职业 ,工作单位和住址 。
见证人: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职业 ,工作单位和住址 。
立约人 与 于 年 月 日结婚,因 原因双方自愿同意离婚。因儿子/女儿尚年小,现两人经协商,决定将儿子/女儿 交由 抚养,并达成如下抚养协议,由邻居 作见证人。
1.儿子/女儿 由父亲 (或母亲 )抚养,直至年满16周岁,其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2.母亲 (或父亲 )则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
3.双方仍与儿子/女儿保留父(母)关系,享有探望权,没有抚养的一方每半年可以探望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