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与我联系

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用)

发布日期:2006-04-01 11:35:38 阅读次数:1862
(甲方)因    一案,现委托 ××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第 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元,标的费  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  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止(一审、二审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