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与我联系

民事裁定书(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用)

发布日期:2006-09-05 12:22:38 阅读次数:2279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74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用)                     (××××)×民监字第××号   ……(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简要写明本案应当提起再审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院长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