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行政裁定书(不予受理起诉用)
发布日期:2006-09-05 12:27:34
阅读次数:1978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1
××××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不予受理起诉用)
(××××)×行×字第××号
起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本院收到×××的起诉状,……(概括写明起诉的事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写明引用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