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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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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告知书
发布日期:2007-06-10 13:09:06
阅读次数:2856
行政复议告知书 (申请人): 你(你单位)对 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本机关审查认为,应由 受理。接到本告知书后,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或者在 年 月 日内),向该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告知年 月 日 (法制工作机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