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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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留置异议书

发布日期:2006-03-17 14:16:56 阅读次数:1650
财产留置异议书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首部。写明致送单位。2.正文。应注意当事人在对债权人留置财产的行为表示异议时,应以法律和双方合同为依据,据理力争,切忌强词夺理,无理异议。3.尾部。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日期。二、格式:财产留置异议书(单位名称或姓名):我方于 年 月 日收到的你方发出的财产留置通知书。我方认为:根据 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 ,你方不应留置我方财产。请你方将留置的财产迅速交还我方,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你方承担。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