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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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处分公证书(2)

发布日期:2007-06-12 08:33:31 阅读次数:1531
()ХХ字第ХХ号   根据ХХ人民法院第ХХ号刑事判决书,兹证明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国)在中国居住期间,于ХХ年Х月Х日被ХХ人民法院以ХХ罪判处ХХХХ,ХХХХ(指主刑与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注:1、本证明适用于尚未离境的当事人。   2、写明判决书处分的具体刑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