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与我联系

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能不能当证人?证人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发布日期:2006-03-12 12:37:13 阅读次数:1623
根据民诉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因此一般情况下,不管与案件是否有利害关系,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能当证人。但是对于 有利害关系的人的证言,法院在审查时要慎重,真实可靠的可以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