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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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夹缝中生存的年轻律师

发布日期:2007-09-29 08:29:06 阅读次数:1947

   “做律师难,做刚入行的年轻律师更是难上加难。”这句话几乎成了年轻律师执业状况的真实写照。他们执业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案源难觅,只能夹在老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及黑律师的缝隙中生存。为了解决生计问题,不少年轻律师不得不四处奔波寻找案源,有的甚至在法院门前摆摊设点,碰到行人即塞名片,这不能不说是我们律师业的悲哀。究竟是何种原因导致年轻律师处于如此境地呢?本文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我国法律制度未建立起相关的年轻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在现有的体制条件下,我国的律师事务所大多采取合伙制形式。律师与事务所之间的关系则类似于租赁柜台,律师大都以个人为单位对外开展开拓业务、提供服务。年轻律师进所之初,运气好的话可能由老律师带领,老律师视其表现付给适当的报酬并逐渐积累办案经验。否则只能靠自己单打独斗,在这种情况下,更多的年轻律师在从业之初,不仅得不到支持,反而要与经验丰富,有相当社会资源积累和影响力的老律师去竞争市场。由此导致年轻律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也就不足为奇了。

  第二,法律服务工作者及黑律师的大量存在严重阻碍了年轻律师的发展。由于我国法律没有最终规定律师垄断诉讼制度及现阶段我国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上存在的疏漏,导致法律服务市场出现混乱的局面。我们不能否认很大一部分法律工作者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法律法规对法律工作者和律师的业务范围规定不明晰,加之部分法律工作者自律性较差,为揽得更多案源也以律师自居,更有甚者竟明目张胆地从事刑事辩护业务。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土律师”,“黑律师”及公民等以各种名义在瓜分着法律服务这杯有限的羹。在这种情况下,年轻的律师们不得不支付着昂贵的培训费,会员费,注册费及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费来同轻装上阵的法律工作者及黑律师们竞争。自然,年轻律师也没有什么竞争的优势可言!

  年轻律师的执业状况也反映了传统律师事务所经营模式带来的弊端,即“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其实,律师单打独斗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和市场发展的需求,一个好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优良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律师培养机制,否则就会出现人才的断层,成为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桎梏。除此之外,年轻律师也应摒弃“靠熟人,靠关系”拉业务的老观念,应凭借自己专业知识精、专,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强等特点多开辟一些新的法律服务领域。

  年轻律师是中国律师业的希望与未来,没有他们的健康发展就没有整个律师业的发展。除了年轻律师自身的努力之外,本人认为相关的部门应尽快的出台一套完善的律师从业保障制度来加以规范和指导,以尽快的使年轻律师脱离在夹缝中生存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