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07-05-24 00:48:40
阅读次数:1314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
2)属于该法院管辖;
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