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问民法典,离婚自由有多远?
在民法典刷屏朋友圈的同时,「离婚自由」这个词也成功地出了圈,成为继「财务自由」、「情绪自由」后,让成年人觉得「太难了」的一件事。
婚姻是什么?
自由是什么?
离婚自由,离我们到底有多远?
三十日内可撤销离婚申请 离婚冷静 or 结婚冷静?
吃了秤砣要离婚的网友对三十天的「不定时炸弹」感到无比憋屈:
「离婚冷静期就像你妈妈让你穿的秋裤」
「有一种不冷静叫做法律觉得你不冷静」
我给你讲一个更「憋屈」的故事。
在爱尔兰,男女结婚时会在教堂发誓:只有死亡让我们分开。因此无论何种原因的离婚都被视作违背誓言,把人逼疯的四年分居,裹脚布般的离婚手续,令人咋舌的巨额费用让离婚比登天还难。
但是,双方在结婚时可以协商婚姻的期限:从1年到100年不等,结婚登记的费用因此不同:1年需要2000英镑,100年只需要0.5英镑;结婚证书的内容也不同:1年是一本「百科全书」,逐条列举了双方的权利义务,100年只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首席法官的祝福——
尊敬的先生、太太,我不知道我的左手对右手,右腿对左腿,左眼对右眼,右脑对左脑究竟应该承担起怎样的责任和义务?其实他们本就是一个整体,只因彼此的存在而存在,只因彼此的快乐而快乐。
看到这些,你会觉得憋屈还是有一丝感动?
我们不禁问自己:婚姻是什么?
恩格斯说:婚姻是一纸「私有化」的契约。但在历史的前半场,它不是男女之间的爱情契约,而是男男之间对女人「先占权」的契约。工业革命让女性拥有了经济和话语权,从「我养你」到「我要你养?」,婚姻结构从「圈养」走向「合伙」,但与此同时,婚姻的不稳定因子呼之欲出,一言不合就离婚成为一种时代标签。
男女平等的觉醒,让每个人都拥有了离婚自由。
但是,自由是否等同于随心所欲?
去过民政局你会知道,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是在同一个大厅,登记大厅的墙上印着一排粉红色的标语:我们约好了携手走完一辈子,亲爱的你忘了吗?别小看这行标语,它在结婚礼堂里有多感人肺腑,在离婚大厅里就有多杀人诛心。
如果来法院你会看到,离婚的理由五花八门:性格不合、生活琐事、经济问题、婆媳矛盾…法官在大开眼界的同时,也不免向当事人发出灵魂拷问:为何结婚之前没考虑过这些问题?而听到的答案如出一辙:热恋期间被冲昏了头脑。
为什么离婚的成本越来越大?
因为结婚的成本小得可怜
许多悔不当初的离婚背后
都是不够慎重地草率结婚
再看看爱尔兰的「百年约定」,说的高雅一点,它响在结婚教堂的回音壁,写在结婚证书的誓言里;说的庸俗一点,它嵌在四位数的英镑里,印在四年期的分居中。这或许是「谈钱伤感情」最栩栩如生的现实白描:金钱成本让想结婚的人不敢头脑发热,时间成本让想离婚人们不敢意气用事。
在这两项成本面前,如果你义无反顾,那么恭喜你:你大可自由选择承担责任;而如果你举棋不定,那么对不起:你的感情既然都经不起金钱和时间的考验,又如何负担得婚姻登记大厅墙上的那句「携手走完一辈子」?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效应是让那些意气用事的离婚且行且珍惜,社会余音却是让那些头脑发热的结婚三思而后行。
法律并非将人民设想成「你妈觉得你需要一条秋裤」的巨婴,只是希望人们对婚姻的态度自始至终都能践行萨特的那句「自由即责任」。
撤销申请后的家暴变本加厉 救人水火 or 助纣为虐?
众多口诛笔伐中,最响亮的质疑声莫过于认为离婚冷静期助攻了家庭暴力:
「离婚冷静期让施暴者逍遥法外」
「离婚冷静期让受害者雪上加霜」
其实,这番质疑声的前提本身就是不存在的。
因为冷静期是为民政局离婚设置的一剂「后悔药」
但没有任何家暴案例的受害者会选择去民政局离婚
何种情况上民政局离婚——
双方都同意离婚,且财产和抚养问题达成一致。
何种情况上法院离婚——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和抚养问题未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