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刑事诉讼中如何获得法律援助?
发布日期:2007-05-24 01:12:37
阅读次数:1203
对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或者可能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无力委托辩护人的,可以通过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无力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书面申请、身份和户籍证明、经济和居住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