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发布日期:2008-04-05 00: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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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2008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根据2008年2月公布的山东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2008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数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265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9667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985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3622元 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27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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