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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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国家罪

发布日期:2006-07-07 02:03:50 阅读次数:1523
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以及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背叛国家罪的特征是: 一、侵犯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主权,是指国家处理自己内外事务、管理自己国家的权利,这种权力是国家本身固有的最高权力,也是国际事务中的独立权力,他是不可分割、不可让与和不从属于外来干涉和意志的权力;是国家领土完整、国家政治稳定和国家经济发展的基本保证,因此,侵犯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是性质最严重的犯罪。 二、客观上具有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即行为人有与外国勾结或者与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勾结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充当叛徒、内奸,达到内外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目的。 三、实施背叛国家罪的主体只能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不构成背叛国家罪,但他们可以构成背叛国家罪的共犯。一般而言,构成背叛国家罪的是有一定职务、社会地位和权力的人,在特定情况下,普通身份公民亦可以成为背叛国家罪的主体。 四、实施背叛国家罪的主体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背叛国家罪,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依据刑法的规定,背叛国家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