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发布日期:2006-07-07 11: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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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出售、购买,或者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
出售,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转让的行为,转让的比价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购买,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收购的行为,收购的比价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运输,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将其从一地运往他地的行为,不知道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的,不构成本罪。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秩序,扰乱金融市场;
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
1、有明知是假币的主观表现;
2、有出售、购买、运输的行为。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四、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出售、购买、运输,并希望这种客观的结果发生,因此只能是故意。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刑法规定:
一、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依照前述三个标准从重处罚;
五、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的行为,按数罪并罚处罚。
本罪中的数额标准是:
一、数额较大:总面额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二、数额巨大:总面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
三、数额特别巨大:总面额二十万元以上
本罪是选择性犯罪,行为人只要具备出售、购买、运输行为之一,即可构成“出售假币罪”、“购买假币罪”、“运输假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