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冒专利罪
发布日期:2006-07-08 23: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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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罪,是指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许可,并支付一定费用,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专利,是指发明创造人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对自己的发明创造经专利局批准所享有的专有权,在保护期内,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专利法及其相关规定和专利权人的专利专有权;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有违反专利法及其相关规定行为;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同意,以商业盈利为目的使用他人专利;
3、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商品;
4、伪造他人专利标识或者出售伪造他人专利标识并在商品上使用;
5、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发生在他人专利的有效保护期内。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四、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和许可,为盈利而假冒他人专利的故意行为。
假冒专利罪,刑法规定: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违法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