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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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发布日期:2006-07-09 00:10:45 阅读次数:1631
(一) 概念 (46)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用目的,违反土地使用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 特征 (56)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土地的使用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