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发布日期:2006-07-09 00: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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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念 (46)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用目的,违反土地使用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 特征 (56)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土地的使用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