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意伤害罪
发布日期:2006-07-09 00: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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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由刑法第234条规定。其主要特征是:
1、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伤害行为通常表现为暴力方法,但有时也表现为非暴力方法,既可以是对他人身体直接实施打击,也可以是间接使人伤害。本罪为结果犯,只有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才能构成本罪的既遂。以伤害造成的后果为标准,伤害分为轻伤、重伤、伤害致死3种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虐待被监管人、聚众“打砸抢”等致人伤残的,按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于已满16周岁的人,如果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即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时,才负刑事责任。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我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