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诬告陷害罪
发布日期:2006-07-09 00: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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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罪,又称诬陷罪,是指捏造事实,向国家或者有关单位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其受到刑事追究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名誉权利和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犯罪对象是特定的。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有违反国家法律和破坏司法机关、有关单位正常工作的秩序的
2、有捏造他人犯罪事实并有告发行为;
3、有陷害他人、意图使其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公民;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并具有诬陷他人使其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并希望这种目的产生。
诬告陷害罪,刑法规定:
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从重处罚;
三、不是有意诬告,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刑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