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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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竞合犯

发布日期:2006-10-19 12:39:15 阅读次数:2056
(一)想象竞合犯的概念 想象竞合犯,亦称想象数罪,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二)想象竞合犯的构成特征 想象竞合犯作为一种在司法实践中时常发生的犯罪形态,具有以下基本构成特征或必备条件: 1.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而实施犯罪行为。 2.行为人只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 3.行为人所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侵犯数个不同的直接客体。 4.行为人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 (三)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 目前,我国通说认为,对于想象竞合犯应采用“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予以论处。即对想象竞合犯无须实行数罪并罚,而应按照其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数罪中最重的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