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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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需提交…

发布日期:2006-03-12 11:40:44 阅读次数:1917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经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   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明、使用权证明以及房屋数量、结构、质量、补偿金额;   县以上人民政府授权实施房屋拆迁工作委托书;   当事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管人的代管证明;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文本及公证申请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