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江西:虚拟财产首次在法律审判中得到保护
信息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发布日期:2007-04-02 0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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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江西频道3月30日电(记者曾曦)网络游戏玩家以赚取游戏装备来领取工资,报酬被拖欠后玩家将雇主告上法院并获得法院支持。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江西一地方法院日前审理的这起劳务纠纷案,使虚拟财产首次在正式的法律审判中得到保护。
江西省安福县青年梁某是一个网络游戏职业玩家。两年前他受雇于董某,并约定以通过玩网络游戏转卖游戏级别和游戏装备,来赚取相应的劳务费。随后,由董某提供电脑及游戏账号后,梁某开始在游戏中赚取游戏等级及游戏装备,董某则按约定方式,支付其劳务工资。
2006年4月,梁某提出辞职,经计算,董某尚有一千余元劳务报酬未支付给梁某。多番催讨后董某仍不支付。2007年3月19日,梁某向安福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董某支付自己的报酬。3月26日,法院开庭审理这一“特殊”劳务纠纷案。
法院审理认为,梁某付出了一定的技能和工作时间,为董某赚取了网络虚拟财产,其诉讼请求依法应当得到支持。而后,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董某支付给梁某1000元人民币。
据了解,这是虚拟财产首次在正式的法律审判中得到确认。法院认为,尽管我国目前对虚拟财产的认定仍无相关法律、法规,但虚拟财产与现实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方面利益共同,同样应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