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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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组织机构所涉及的问题

发布日期:2006-02-21 04:47:41 阅读次数:1950
董事会有权解释公司章程吗? 请问董事会有解释公司章程的权力吗? 解答分析  公司章程由公司股东会制定和修改,其解释权也应属于股东会。但是,很多公司在制定章程时已经将章程由董事会解释写进章程,这是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因此,在发生争议时,如果章程有明确授权,则董事会有解释权,反之则没有解释权。 问题2 非中国籍人士能否担任内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或总经理?  两个大陆籍人士合伙成立有限公司,想由两个股东中的一个与两个外籍人士(不是股东)组成董事会,由另一个股东担任监事,这样做可不可以?非中国籍人士能否担任内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 解答分析  公司法对董事的身份并无限制,因此不必一定要从股东中产生。理论上只要办妥外国人就业手续,就可以担任公司有关职务。但是如果公司从事限制或者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则由外籍人士担任董事等职务会受到限制。 问题3 我的先生要争取法人代表需要哪些条件?  我与另外两人数年以前合伙做生意,我占百分之二十五,另外两人各占百分之三十七点五,今年其中一人成了我的先生,现在我们欲成立公司,但是谁成为法人代表成了焦点问题。由于我们现在成了夫妻,我们的另一个合作者认为我们现在是各占百分之三十一点二五,所以他理应成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究竟是依据什么而立的?他的这种说法正确么?如果我的先生要争取法人代表需要哪些条件? 解答分析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董事长。有限公司虽然也是资合组织,但是人合也非常重要,因此,董事长由谁担任应本着最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协商确定。如果按照法律程序选举,应当是这样的:股东会选举董事,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股东会选举时根据你们的持股比例计算,董事会选举时则是一人一票,因此,你先生能否担任法人代表须看你们的董事会组成情况。 另外,虽然夫妻在公司中的股份可能是共有财产,但如果夫妻双方另有约定也可以不是,即使是共有财产,也不表现为双方持股比例的调整。 问题4 小公司的治理结构  我和另一位朋友计划共同投资开办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我占60万,现拟我为法人代表,他还继续在他原来的单位上班,请问我们这种情况,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哪些有?哪些可以没有?我们的职位都该怎么安排?组织机构该如何设置?谢谢! 解答分析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不能没有;董事会可以没有,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监事会可以没有,但应设一至二名监事。你既然作为法定代表人,可以作为执行董事兼经理,你的朋友作为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