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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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违约会导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发布日期:2006-04-12 10:55:42 阅读次数:2566
所谓出资违约是指公司股东在出资时承诺出资而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的情形,一般情况下,违约出资会导致一定法律后果:首先,未缴纳所认缴的出资时,违约者除应缴纳出资外,还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其次,未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时,违约者除应补交其出资差额外,还应当向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最后,在公司股东不能缴纳出资或不能补交其出资额时,其他股东应负补充缴纳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