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房地产的相邻关系指什么?
发布日期:2006-03-13 12:51:53
阅读次数:3757
房地产的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毗邻的房屋或土地的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形势房屋或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与便利或接受限制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关系实质上是对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使用人行使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合理延伸和必要的限制。 从权利角度讲又称相邻权。是为调解在行使房地产所有权中的权益冲突而产生的一种权利。所有人、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行使权利时,应给与相邻房地产的所有人、占有人或使用人行使权利的必要的便利。或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