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律师办案数据速查
发布日期:2007-04-12 06: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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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时效、仲裁、调解时限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
2.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
4.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应当完成调解的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
5.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1年。
6.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受法律保护的最长期限为:1年。
二、行政部门处理时限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的结案期限为:90日内。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特殊情况下的结案期限为:180日内。
3.职工所在单位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要求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要求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的时间要求为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6.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时限要求是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期限要求是自工伤认定决定做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三、其他人身伤害相关法定时间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丧失的时限是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4.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时间是:48时内。
5.申请鉴定的申请人对鉴定的结论不服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期限是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
6.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
8.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的时限要求为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
四、赔偿数额及计算时限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
2.申请领取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金的时间要求是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
3.旅客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期限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
4.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对其亲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5.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对其亲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6.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赔偿额=护理标准(元/天) ×护理期限(天)
4、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5、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
准×住宿时间
6、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
食补助标准(元/天) ×住院天数
7、营养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8、残疾赔偿金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等级系数×赔偿年限(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丧葬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 ×6个月
11.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①被抚养人没有其他扶养人的,扶养费用当然由赔偿义务人承担,在
计算时应确定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其他无
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②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则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
当负担的部分,其计算公式为: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害人依法应承担的扶养费用
1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