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社会热点
法律知识
律师茶座
联系我们
TEL:13812345148
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
详细介绍
]
与我联系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经济仲裁
>
正文
不服仲裁裁决可以上诉吗?
发布日期:2007-05-24 00:33:04
阅读次数:1764
不可以。仲裁有一个特点就是“一裁终局”,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可以上诉,当事人也不能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法条:《仲裁法》第九条。